官名。战国置。主管农事耕稼之官。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农精于田而不可以为田师,贾精于市而不可以为市师,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有人也,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,曰精于道者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 )仿《周礼》大胥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教授舞乐及纠正演奏、舞蹈者的错误,下设乐胥下士以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车路头传》:“及太宗即位,拜(车路头)为散骑常侍,赐爵金乡公,加忠意将军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薙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薙氏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因罪免官夺爵,称士伍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(昭襄王)五十年十月,武安君白起有罪,为士伍。”注:“尝有爵而以罪夺爵,皆称士伍。”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迁徙免罢,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,夺爵为士伍,免之
东汉御史台与尚书台合称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 “言事者见杜根,成翊世等新蒙表录,显列二台”。时杜为侍御史、成为尚书郎,分隶御史、尚书二台。1、东汉称侍御史和尚书郎为二台。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“杜根、
官名。唐末始置。五代后梁于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以牙校充任。宋朝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皆置,各左、右一人,为军巡院长官。太祖开宝六年(973),改用士人,增设左、右军巡判官为副职。掌京城
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、县令的法规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、县令法六条,北周时沿用,其内容据《周朝律考·后周律考》的记载为:修身心、敦教化、尽地利、擢贤良、恤狱讼、均赋役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,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