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
见“指分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大将军,为领兵之职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 “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将五千骑,分三队,出塞各数百里。”新莽时另置十二人,行监察事,领属似有不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,北魏建国初,沿用此名。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皆由诸公担任,其下有三属官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与东织令并主织作文绣郊庙之服,有丞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改织室令。官名,为西织室的长官,掌织帝后用的文绣及祭祀用的礼服。有丞。参看“西织”条。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保定元年(561),(炽)进封邓国公,邑一万户,别食资阳县一千户,收其租赋。”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,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陆军相当官。设于团本部,由中尉或少尉充任,员额一人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见“司津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