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御卫将军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将军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场用语。又称私居官。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,皆称为私居、寄居官。意指有官者,本朝廷仕宦之臣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亭部吏卒,掌追捕盗贼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求盗勿令送逆为它,令送逆为它事者,赀二甲。”秦统一后及汉朝沿之。亭卒名,汉置,掌逐捕盗贼。秦时十里一亭,亭有长,下有亭卒二人
即“三司拘收司”。
①下级佐助上级。《周礼·春官·职丧》: “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,则诏赞主人。”②周朝各种仪式中之引导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内史赞之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陕西、山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四川行都指挥使司的简称。详见“行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左、右二丞之合称,俸四百石,掌录文书期会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尚书左丞”和“尚书右丞”条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大行令,位在各曹掾史下。《汉书·儒林传》:“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百石通一艺以上補左、右内史、大行卒史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典客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大鸿胪》。吏员名。西汉大鸿
官名,即太子詹事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詹事。参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唐有此官,为太子官属之长,统东宫事。秦始置詹事,掌皇后和太子家事,东汉废,魏晋复置,历代相沿。唐初也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