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殿中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监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中御府”。
①官名。南宋乡兵之统兵官。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五部为一社。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,由社内推选。掌统一社之兵。绍兴 (1131~1162) 初罢。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
见“理问”。
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九族属籍,按时修其玉牒,书宗室子女適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的主官。见“宗人府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始置,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兵曹主兵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兵曹掾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复置于丞相府,蜀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兵曹掾一人,主兵事器械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,为财政部副长官,相当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