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上将军前为左金吾卫长官,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;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,皆属之。宋朝置为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。掌理满文档案。设堂主事满洲二人、蒙古三人掌其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学官名。元代州学之制,上、中州设教授一人,秩从九品,下州设学正一人,秩未入流。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,掌训迪生员。明制秩未入流,清制秩正八品,参见“学正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翻译各族语言文字的机构。置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,隶提督四夷馆。设译字生、通事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并入礼部。
使职名。唐中宗至玄宗时置,周边诸政权凡立新主,遣其册立。中宗景龙二年(708)置册立诸国史,隶礼部主客司,择汉官任。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新罗王金兴光卒,其子承庆嗣位,遣赞善大夫邢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,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