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仓督
杂任职名。唐制,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,中县置仓督一人,中下县与下县不置,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。
杂任职名。唐制,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,中县置仓督一人,中下县与下县不置,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。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,主管市场交易。汉朝大城市均置市长,然长安两市,一市置长,一市置令。长安市令属京兆尹。南北朝或置。唐、五代因之,职掌略同。唐朝府、州、县皆设市,以市令主之,另置丞、佐、史、帅等。员额
唐肃宗时置衙前射生手千人,谓之左右英武军,也叫供奉射生官、殿前射生军等,分左右厢,故称殿前左右射生军,负责保卫。其官为大将军,即由大将军统帅。参看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左右神武军注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
官名。即“法部大臣”,清末法部长官。详“法部大臣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尚书改称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护东羌校尉,西晋改此名,掌居于雍、秦、梁等州羌族的事务。领兵,下设东羌督、猎将等部属。晋多以将军或西中郎将等兼领,有时亦兼秦州刺史。四品。南朝宋末以拜宕昌王梁弥机(羌族),齐、梁时由其子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八品上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又称“稷”。尧舜之时农官弃的官号。西周沿置为官职名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帝尧闻之,举弃为农师,天下得其利,有功”,“封弃于邰,号曰后稷。”官名,夏置,掌播百谷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弃作后稷,播
官名,为郡的佐官,掌监该郡西部属县,考殿最。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,故称五部督邮,各监其部属县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其监属县,有五部督邮。”《后汉书·郅恽传》:“西部督邮繇延,天资忠贞,禀性公方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宣徽院、三司、群牧司皆设,补正名后,理三年之选,可出为三班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