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曹御史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,掌刻印。晋及南朝沿置之。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,掌刻印。晋及南朝沿置之。
官名。① 明朝监察御史在京内之职。有巡视京营、巡视光禄、巡视仓场、巡视内库等名目。都御史、副、佥都御史在外者亦置,始于永乐(1403—1424),不常置,因事而设。嘉靖二十七年(1548)改原浙江巡抚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开埠、设领事,通商、行船;二、保护在外侨民工商;三、路、矿
使职名。唐朝有屯田之州置,掌军屯。武则天延载元年(694)曾以娄师德为河源军检校营田大使; 如节度使兼,则有副使、判官各一人,节度使罢秩则留营田印以郎官主之; 诸军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; 玄宗开元十
官名,职如郡都尉,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。王莽改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六郡为六队,河内为后队。每队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;置属正一人,职如郡都尉(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成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郎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宾、典宾之佐,协掌宾客参见、朝会引导、宴会赐赉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僧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火药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