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清朝县丞之别称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。在南院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,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南院》。
见“三司都理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为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澄城县(今属陕西),行盐地面为河东南北路、陕西东、南京河南府及陕、郑、唐、邓、嵩、汝诸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驾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战史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研究、保管、出版等工作。设局长一人, 中将级; 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并三司兵案、度支案置,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史迁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名帐,刑狱、造船、捕盗、逃亡户
官名。宋置。见“客省”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佐司会管理国家财政帐簿,为司会之副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,司会属官有司书。郑玄注:“司书,主计会之簿书。”②清朝钦天监时宪科属官,“五官司书”之简称。详“五官司书”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