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宫嘉德署
官署名,东汉置,掌嘉德殿事。嘉德殿在九龙门内,孝仁董皇后曾居之,号长乐宫(见元代王士点撰《禁扁·殿·署》)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二月已酉,南宫嘉德署黄龙见。”
官署名,东汉置,掌嘉德殿事。嘉德殿在九龙门内,孝仁董皇后曾居之,号长乐宫(见元代王士点撰《禁扁·殿·署》)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二月已酉,南宫嘉德署黄龙见。”
官名。金朝置。设于世祖中统四年(1265),由探马赤军将领充任,监督汉军万户作战、戍守。后罢。
流外官名。唐于门下省与中书省在主事之下各置能书一人,主书写之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置,有“采蓺房主”、“南房主”等,参见有关各条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。袭唐崇文馆制设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校书郎等职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从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勋官第十阶,秩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
官名,汉置,为刺史佐吏,掌文书等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(博)迁冀州刺史,博本武吏,不更文法,及为刺史行部,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,官寺尽满。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,事毕乃发,欲以观试博……后博徐问,
唐、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。唐制,官员犯罪,许以职事官、散官、卫官、勋官,抵徒罪若干年,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。宋制,许用现任或历任官、职、差遣,抵徒罪若干年,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。
官名。三国魏末置,西晋沿置。为匈奴左部长官,由“左部帅”改名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) 中改。所统万余落,居于太原故兹氏县。见《晋书·北狄传》、《刘元海载记》。参见“五部都尉”。官名,为匈奴
杂任职名。见“药园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