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刺
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
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翔。”
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
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翔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 其军阶为中将,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 “赵奢者,赵之田部吏也。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,奢以法治之,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”。掌收田租税的官吏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奢者
指三辅所管辖的县令。县令为县的长官,各掌其县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冬十月,行幸长安。”“丁亥,会三辅守、令、掾史于长安。”应邵《汉官仪》:“四科取士……四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以决,才任三辅令
学校名。周朝置为王公贵族子弟之学府,即大学,高于小学一级。八岁入小学,十五岁入大学,束发受教,学习成年人的各种礼仪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命之教,然后为学。小学在公宫南之左,大学在郊。天子曰辟雍,诸侯
东宫武官名。唐始置,见“左右虞候府”。
民国十四年(1925年)七月在广州成立,十五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北伐,迁武汉。后分为武汉、南京两政府,后来合并于南京。其组织采取五权并立制,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总揽全国政权。置主席一人、委
周朝在朝廷树棘以别朝臣品位,左右各九,称九棘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左九棘,孤、卿、大夫位焉,群士在其后; 右九棘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位焉,群吏在其后。”
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,县各机关及乡(镇)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、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、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