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院使
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政务的长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太子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稽勋司,明清吏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吏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夏官大司马副佐。中大夫爵。职掌参见“大司马”。一说为周朝置。②西魏、北周置。夏官府“小司马上大夫”省称。员二人,正六命。协助大司马卿管理全国军务。详“小司马上大夫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
官名。简称“枢直”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,改直崇政院置,选有政术文学者充任。宋初置为皇帝侍从,备顾问应对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改为述古殿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、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。掌护卫事,分左右。官名。清制,亲王府、世子府、郡王府、长子府、贝勒府、公主府等,都有护卫,各府人数不等。护卫分一二三等,一等从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从五品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,支发舰队、军港、船坞、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
即“殿前副都点检”。
官学名。西周时设置,其时实行乡遂制度,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,称为国人,享有议政、举贤服兵役等权利,所以各乡均置乡校,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,由乡的长官乡正、乡良人等掌管。参见“乡校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大行台长官,掌辖区内的军政事务。北魏、南朝梁、东魏、西魏、北齐时多省称为“大行台”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以此为长官,掌管内军人,总判省事,正二品。李世民
官名。西汉置,东汉沿之,为杂号将军,统兵出征,事迄即罢。三国魏置为内军将领,有营兵,遂常设,以高功者任之。先设长史、司马、功曹等僚属,后省。元帝咸熙(264—265)中,司马昭为相国,置于相国府,统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