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捐指分
见“指分”。
见“指分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 (1013) 置,位在昭仪之上。
官署名。即“验封清吏司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罢张廷玉配享太庙,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。同治时,追缴陈孚恩御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官名。即监察御史里行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,布告登封、郊祀、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,由翰林学士起草。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 为中谏,又曰补衮”。
同“修仪”,见“修仪”条。
见“户部提举管勾官”。
武学职事名。南宋 高宗绍 兴十 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下分六斋,每斋差置斋谕一员。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二千石郎互称,为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