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三司条例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:“掌经划邦计,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熙宁二年置,熙宁三年,五月罢归中书省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:“掌经划邦计,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熙宁二年置,熙宁三年,五月罢归中书省。”
近卫军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宿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休传》:“太祖谓左右曰:‘此吾家千里驹也。’使与文帝同止,见待如子。常从征伐,使领虎豹骑宿卫。”
代理之王,非正式任命的王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以吴叔(吴广)为假王,监诸将以西击荥阳。”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(韩信)使人言汉王曰:齐伪诈多变,反复之国也,南边楚,不为假王以镇之,其势不定,愿为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十年(1884)设。掌翻译电报。光绪二十七年,并入外务部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初置羽林骑,掌宿卫送从。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,谓之羽林中郎将,领郎百人,谓之羽林郎。选送汉阳、陇西、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六郡良家子补。本武帝以便马从猎,还宿殿陛岩下室中,又号岩郎,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苑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苑啬夫不存,县为置守,如厩律。”
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左冯翊,为廪牺令副职。廪牺主藏谷养牲,以供祭祀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廪牺令之副,佐令掌保卫治安。东汉省。参看“廪牺”、“廪牺令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班领”。
州吏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北齐清都郡所属在督邮之外有中部掾,似为佐助督邮巡察郡境中部诸县之掾。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