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太府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府寺长官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府卿为太府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太府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以判太府寺事一人,同判太府寺事一人为正副长官。前者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后者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,始以卿与少卿为寺的正副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府寺长官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府卿为太府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太府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以判太府寺事一人,同判太府寺事一人为正副长官。前者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后者以京朝官充任。元丰改制,始以卿与少卿为寺的正副长官。
官名。西夏功德司长官,掌司事。
元地方官署名。秩同二品,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参见“宣慰使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、大都南北兵马司等,简称大都兵马司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置。十六年,定秩为正四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,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,分置司于南、北城。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,汉置,凡指郡国文学掾、史,也简称郡国文学,为郡国佐吏,掌郡国学校、教授诸生和礼仪教育等事,没有固定人数,俸百石,位在诸曹掾史前。掾为正,史为副,掾在史前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属北大王院。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设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北院详稳、北院都监、北院将军、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仆寺厩牧署,设丞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即秘书省学士,掌撰史等。多以才学之士担任。官名。《陈书·郑灼传》记灼幼聪明,励志儒学,梁简文帝在东宫时素爱经学,引荐他为西省义学士,讲论经术。陈沿置。《南史·陈武帝纪》记永定三年(
杂役名。辽朝宫中置,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。充御帐、皇太后、皇后等帐杂役,掌饮酒、茶、水等事。例以著帐户充任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本名左右卫府,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, 掌宫掖禁御,督摄仗卫,所领府兵称骁骑卫士。设大将军(正三品)一人,将军(从三品)一人,武贲郎将(正四品)四人,武牙郎将(从四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