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延尉监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。运使皆请授,道府亦有请授者。凡请授,由军机处奏请,以俸深道十人、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; 由吏部奏请,则以在部候补之
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正一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一品之封赠,顺治九年(1652) 改为光禄大夫。官名。明制,文官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,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·文之散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置,治南宋京都之事。设知府一人,通判二人,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、观察判官、隶事参军、左司理参军、右司理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司法参军各一人。掌畿甸之事,
官名。清朝统领神机营之最高长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置,一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总掌神机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太医局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管勾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员一人,为秘书省次官,从四品。佐秘书监掌图书典籍。旋改称秘书少令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旧,武德七年罢。太宗贞观四年(630)复置,从四品上,高宗龙朔二年(662
官名。宋置,为引进司长官,掌臣僚、蕃国进奉礼物及引导外宾之事。其佐官为副使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仪凤三年(公元678年)正月遣左金吾将军曹怀舜、李知十等,分别往河南、河北招募猛士;咸道九年(公元868年)十二月敕司农寺丞薛琼可充滁庐寿州招募乡兵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