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馔署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署名。为“内阁”的简称。明代内阁的权位很高,入阁的多为尚书、侍郎,实际掌握了宰相权力。详见“内阁”条。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梁置,掌应接诸军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一》记弘农王曾以“庐州观察使刘威为应援使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胄案,掌收纳诸路水运竹木、竹索,抽算诸河商贩竹木,以供营造之用。设勾当官一人,以京朝官或閤门祗候充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并归将作监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
通判别称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官名。即宣徽使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,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,秩流外七品,员额不详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粮料院、钱监、监仓、监盐、监酒、监镇、作院、交引、库务、监门、监茶、监场、监务等官的统称。诸州、军随事而置,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。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,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。其课利所入
宋朝太学职事名。即职事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。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。详见“把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