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客监
官名。北魏置,掌招待宾客、少数民族朝聘等事务。领舍人、参军等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后罢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大鸿胪。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改为主客令,掌四方宾客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招待宾客、少数民族朝聘等事务。领舍人、参军等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后罢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大鸿胪。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改为主客令,掌四方宾客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司武上大夫属官,佐其总宿卫军事,分置左、右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世代为宰相之家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文闻将门必有将,相门必有相。”
君主之父。战国时赵武灵王传位给其子赵惠文王,而自称主父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二十七年五月戊申,大朝于东宫,传国,立王子何以为王”,“是为惠文王”“武灵王自号为主父。”
即“虞曹郎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。统领祗候郎君。下辖左、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 置详稳、 直长、 闸撒狘、 拽剌等职。辽著帐郎君院分司之一。其官有祗候郎君班详稳、祗候郎君直长、祗候郎君闸撒狘,统领所
南宋总领所别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
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,去“清吏”字,称为仪制司,添设员外郎一人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改为典礼司。参
臣下请求进见君上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唯睢亦得谒,睢请为君见于张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