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客令
官名。西晋改客馆令置,为典客署长官,隶大鸿胪。南朝复改名客馆令。梁、陈称典客馆令。北齐复置,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。隋初置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藩令。唐朝复旧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。金朝复置,从六品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
官名。晋改三国魏大鸿胪的属官客馆令为典客令。梁陈置典客馆令丞,均掌四方宾客。
官名。西晋改客馆令置,为典客署长官,隶大鸿胪。南朝复改名客馆令。梁、陈称典客馆令。北齐复置,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。隋初置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藩令。唐朝复旧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。金朝复置,从六品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
官名。晋改三国魏大鸿胪的属官客馆令为典客令。梁陈置典客馆令丞,均掌四方宾客。
明清内阁内部机构。明始置,掌书写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勘合底簿。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。清代于康熙十年(公元1671年)始设诰敕房,由汉本房兼管。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,由大
即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参见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游击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四译馆。明清掌译书事之机构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分设蒙古、女直、西番、西天、回回、百夷、高昌、缅甸八馆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四年(1491)设太常寺卿、少卿各一人为主官,遂隶太常寺。设译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以后,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,为诸王讲解经史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令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令的简称。东汉置,掌庶子、舍人更值宿卫,职似光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太子少傅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