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吏名。宋朝初年,中央及监司置。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各州县皆置。为低级吏人,在押司及手分之下,掌书写、造帐等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吏部尚书左右选、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,司农、太府二寺亦置,本为官署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中军兵。《魏书·乐陵王传》: “后除 (拓跋思誉) 使持节,本将军,领护匈奴校尉,都督,中军都将。”参见“都将”。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与右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安全,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侍左右。皆披银甲,执凤环长刀。刀用银饰。北周多作为起家官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。唐代的常参官,至宋称为朝官,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,合称京朝官。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,共分四十二阶,其顺序如下:一、太师;二、太尉;三、太傅;四、太保;五、太子太师
官署名。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的宫廷机构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由殿内省改名,设监、少监、丞等官,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中御府,咸亨元年(670)复
见“八卫”。
官名。汉朝置高庙令,员一人,六百石; 世祖庙令一人,六百石。掌守帝王庙,案行扫除。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,掌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事。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,从六品下; 五岳四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