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八旗兵

八旗兵

清代驻防京师和各战略要地的军队。清太祖努尔哈赤初定兵制,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(后改牛录章京, 即佐领),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(后改甲喇章京,即参领),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(即都统), 每一固山额真设左右梅勒额真(后改梅勒章京,即副都统),领兵七千五百人, 为一旗。在明万历三十四年(公元1606年)时,只有黄、白、红、蓝四旗; 四十三年(公元1615年), 增至八旗,计有六十万人。以初设四旗为正黄、正白、正红、正蓝,增设的四旗为镶黄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。所谓“镶”,是在原纯色旗的周围,再以别种颜色镶边。黄、白、蓝三色,均镶以红边,红色的镶以白边,合起来共为八旗。八旗有一定次序,以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为上三旗, 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为下五旗。并按方向定其位置,以镶黄、正白、镶白、正蓝四旗居左,为左翼;正黄、正红、镶红、镶蓝四旗居右,为右翼。其后佐领之数增至四百,而旗数不变。天聪九年(公元1635年),分设蒙古八旗, 兵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人; 崇德七年(公元1642年)分设汉军八旗,兵二万四千零十人。以后佐领愈增,各旗也分设护军、前锋、骁骑等营伍。清朝统一全国后,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。京营又分郎卫和兵卫。郎卫侍卫帝室, 由上三旗(镶黄、正黄、正白)中挑选, 组成亲军, 归领侍卫内大臣统率。兵卫之制,以八旗都统直辖的为骁骑营;不归都统指挥、另置总统或统领统率的有前锋营、护军营、健锐营、火器营,步军营。步军统领除统辖八旗步军外, 兼辖一部分绿营兵。此外,下五旗的亲军,属于各王公。领侍卫内大臣统率的,还有虎枪营。总计京营兵额十余万人。驻防兵分驻各省冲要地点,共十七万七千余人,分由各地的将军、都统、城守尉统率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诸司

    官名。南宋国史实录院置,员一人,以内侍省官充任。

  • 督捕左理事官

    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
  • 宝源监

    官署名。金朝海陵王正隆三年 (1158) 于中都置钱监两所,东监名宝源,西监名宝丰,又在京兆置利用监,掌铸造正隆通宝。置监丞等职。

  • 司匡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有匡人中士四人,掌以法则匡正诸侯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匡上士,正三命;司匡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夫。

  • 减俸

   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

  • 县户房

   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财务、田亩、粮租、契税、杂税及盐务等事。

  • 提举宗子学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以宗正卿、少卿充任,领诸王宫宗子学。政和三年(1113),改命知大宗正司事充任。

  • 赃罚库司库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脏罚库之长官。额设满洲一人,正七品。掌收贮现审案内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,会其数以送户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弓弩院

    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九年(976)置,掌制造弓弩、甲胄、器械、旗、剑、御镫等物。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侍为监官,员二人,领兵匠千余人。

  • 测量司

   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