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内政部,受内政部指挥监督,处理首都警察事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。下设总务、保安、司法三科,督察、训练二处。经内政部核准,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,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为左右备身府属官,各三员,正四品,掌领骁果禁兵。官名。隋置,详“折冲”条。
参见“太常卿”。官名。北齐设太常寺,其长官称卿,掌宗庙祭祀等事。参看“太常寺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国官,下府副将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官名。隋置,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。
明清按察使之别称。明清两朝按察使的别称。参看“按察使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名。西汉属宗正,职掌公主家事务。东汉沿置,员一人,秩六百石,有丞。北魏、北齐亦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七品中,二十三年职员令改为第九品上。北齐仍为第九品上。隋朝大长公主、长公主、公主
西周晚期所称南方诸侯的伯长。《驹父盨铭》: “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诸侯率高父,见南淮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