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录司正印、副印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即“定课郎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左、右神策军属官,武宗会昌五年 (845) 七月敕定额一员。②唐朝太仓属官,置三员。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开封府,掌会计出纳之事。
王国谒者,俸比四百石,掌冠长冠,本员十六人,后减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秦置,专掌论议。西汉初废,武帝时置谏大夫。东汉光武帝复置谏议大夫,秩六百石,掌侍从顾问、参谋讽议,名义上隶光禄勋。三国魏沿置,晋朝罢。南朝唯梁、陈置。北魏置七十人,隶集书省,掌谏诤议论,孝文帝太
官名。战国秦置,县司马令史的属吏。主书记、会计等事务。参见“司马令史”。
官名。宋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,地位在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之下。
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
周朝边远地区的诸侯国君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庶方小侯,入天子之国曰某人,于外曰子,自称曰孤。”郑玄注: “谓戎狄子男君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小侯,谓四夷之君,非为牧者也。”1、东汉指有侯爵的外戚之子弟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稻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