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诵训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诵训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诵训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管河厅”。
官名。详“赃罚库”条。
即宰相府。西汉丞相为宰相,故丞相府亦称宰府。东汉丞相更名司徒,司徒府沿称宰府。官署名,为宰相府的省称,也称相府。《后汉书·马严传》:“旧丞相、御史亲治职事,唯丙吉以年老优游,不案吏罪,于是宰府习为常俗
见“土府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置,隶左、右肃政台,每岁春发使八人,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。
亦称“长流参军”,即“长流贼曹参军事”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统兵,位在前、后、左、右护军上。地位很重要,刘巴以前将军兼任,督汉中军事。姜维以征西将军兼任,随诸葛亮伐魏。一说即中护军之任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统兵,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。《三国志·蜀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