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卫上直军
军事编制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始置。初置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: 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卫、虎贲左卫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增十卫: 金吾左卫、金吾右卫、羽林前卫、燕山左卫、燕山右卫、燕山前卫,大兴左卫、济阳卫、济州卫、通州卫。宣德八年 (1433)再增四卫: 腾骧左卫、腾骧右卫、武骧左卫、武骧右卫。以护宫禁,不隶五军都督府。
军事编制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始置。初置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: 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卫、虎贲左卫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增十卫: 金吾左卫、金吾右卫、羽林前卫、燕山左卫、燕山右卫、燕山前卫,大兴左卫、济阳卫、济州卫、通州卫。宣德八年 (1433)再增四卫: 腾骧左卫、腾骧右卫、武骧左卫、武骧右卫。以护宫禁,不隶五军都督府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下军之统帅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设将、佐。
周朝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 ·王令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孔晁注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有京畿统辖与番镇统辖两职,与京畿统管、番镇统管仅一字之差,可能统辖就是统管的别称或改名。刘庆汉曾任京畿统辖,其系衔为“殿前京畿统辖顶天扶朝纲尊王裕千岁”;方海宗曾任番镇统辖,其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隶太仆寺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设令、丞各一员为长贰,又置奉承直长二员。隋初沿置,设令、丞各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减入殿内省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
见“磨勘院”。
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就现任之级递降,照所降之级食俸,仍留现任,称为降用。其处分有三等,以级为差,有降一至三级之别。
官名。梁武帝天监中置,位视殿中御史。旋因其扰民而罢。后代不设。《南史·列传》第五十四称:“罗研字深微,少有才辩,元起平蜀,辟为主簿,后为信安令,故事置劝农谒者,围桑度田,劳扰百姓,研请除其弊,帝(梁武
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正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