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监
官名。隋、唐置,属司农寺·主各地漕转仓粟。唐朝各仓置员一人,正七品下; 丞二人,从八品上; 另有录事、典事等。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,掌收储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管粮仓的官,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,每仓设监一人、丞二人。参看《唐六典》。
官名。隋、唐置,属司农寺·主各地漕转仓粟。唐朝各仓置员一人,正七品下; 丞二人,从八品上; 另有录事、典事等。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,掌收储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管粮仓的官,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,每仓设监一人、丞二人。参看《唐六典》。
官署名。辽、金、元皆罢。设于都城内,管理民政。辽五京置使、副使。金诸京亦设,使正六品,下设副、判官。元大都城设左、右警巡院,隶大都路总管府,上都置警巡院,秩均正六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使、副使、判官。官署名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佐小学博士上士掌教授小学生经义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小学博士上士”。
官名。明清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。明清两朝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。明朝通称两衙门。
官名。明初太子东宫职官。参见“左率府副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祠曹长官,掌礼仪祭祀宗庙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(常)喜,镇东大将军、祠曹尚书、带方公。”
刑部侍郎简称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盖主管锐(矛)类兵器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(保者)曰: “锐司徒免乎?杨伯峻注: “锐是古代矛类兵器,”“‘锐司徒’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成公
工部之别称。古者有兴作,必于冬季农隙时,故名。
玺即印信,绶即系印的丝组。玺本印章通称,以金银铜犀角象牙等为之,百姓皆佩之。秦以后成为皇帝印信专称,以玉为之,臣民一般不得僭用。然皇后、皇太子、诸侯王亦或用之。玺即印,绶为系印的丝组(带),因玺为秦始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