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。
官名。明朝时因倭寇入侵,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,以进行防御。
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子府、庶姓持节府属官,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,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名,改西绫锦副使置。五年,改名保痊郎。宣和元年(1119),又改平和郎。从七品。医官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西绫锦副使为保和郎,作为医官阶官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轮番带刀侍卫,统领幼军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爵名。晋朝、南朝置,位在开国县侯上。详见“开国侯”。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三品。陈制同梁。
官名。即太仆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卿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太常寺所属教坊之属官。管理舞乐,为乐工之长。清初亦置,为礼部教坊司属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十七人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为和音署,遂废。官名。宋代教坊的都色长的属员,为
官名。明朝镇守地方之统兵官。位于总兵、副总兵之下,分守各路。无品级,无定员。② 清朝绿营军之将领,即“营”之最高统兵官。位于副将之下。正三品。统理一营之军务。分属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管辖。或专守一城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