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警察厅守卫所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官名。见“典客令”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北洋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掌理关于国际联合会和其他国际组织,国际会议,条约之研究、撰拟、解释及有关条约的法律,国际法的研究等事项。司的长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修坝管台之事。喀什噶尔等地共设二十七人,内喀什噶尔三人,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宦官衙门的统称。即指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留置于南京的原宦官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
官名。隋朝左领左右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与镇兵、宣惠、宣毅将军代旧四中郎将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梁、陈时如为翊师大将军,则进一阶。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正六品上,
官名,汉置,景帝中六年改太祝曰祠祀,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庙祀,东汉仍称太祝,俸六百石,凡国祭祀,掌读祝及迎送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常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原兵部车驾司设。掌军台、驿站牌票、贡马各项事宜。辖驿传、销算、配戍三科及捷报处、马馆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十八人,录
又称“锡命”。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。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 “君来赐命曰: ‘吾与女伐狄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