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地方审判厅厅丞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秩六百石。领员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,有丞一人。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秩六百石,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有丞一人,属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。见《后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
清朝官缺之一。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。
同“邦君”。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班簋铭》:“王命毛公以邦冢君、 土(徒)驭”,“伐东或(域)㾓戎”。《尚书·周书·召诰》: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,出取币,乃复入,锡周公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汉沿置。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行政长官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语书》)“:南郡宋腾谓县、道啬夫、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御表》: “县有蛮夷曰道。”《汉旧仪》: “内郡为县,三边为道。”参见“啬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崔侃等二人及第。
在候望敌情之所的亭候,掌候望捕盗的小吏和士卒的合称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。”参看“亭候”条。
官名。明洪武二年(1370)于秘书监置,一人,寻增一人,佐监令掌宫廷藏书。十三年罢。官名。元代改称秘书丞为秘书监丞,地位在秘书少监之下。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, 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食局,掌给宫人廪食、薪炭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