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子务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管纸币流通事务,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。见《宋书·食货志下三》。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管纸币流通事务,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。见《宋书·食货志下三》。
公人名。宋置,即“祗候典”,见该条。
见“珍羞令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。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京外董事会、议事会设置、组织事,京外自治局、自治所各事项,自治经费之调查、监督,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年,司隶校尉与诸州并置司马,掌军事,与长史同为州军府的上佐,其地位略次于长史。长史多带州治所的郡太守,司马也常带大郡太守。然在南北朝军事繁兴时期,守御重任,职在司马,长史反不重要,常有超越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始置,以他官兼任,掌编纂史籍。供职期满,外补则落职,代归可复授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馆罢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官名。宋于史馆置检讨,掌修
(1)海关海事部巡工科的华员。(2)海关工务部洋员。分见“海事部”、“工务部”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平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同“宪盗”。战国秦置。掌追捕盗贼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害盗别徼而盗,驾(加)罪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