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院都监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监治五院部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监治五院部。
官名。唐龙朔中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,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,咸亨初复旧。仪凤四年(公元679年)复置,职比谏议大夫。与中允、中舍人同属左右春坊,掌传达太子的命令,讽谕过失,赞襄礼仪,以经书教授诸郡王。员额各
官名。为司天台监的佐官,助理本台事务,其地位低于少监。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“记室书佐”。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即已有爵位者又立功勋,原爵位已高(多为郡公),难于再升迁,则另外授予封邑,称别封。一般回授次子,也可依立功者的意愿,封给其它亲属等。
参见“光禄卿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的长官。南北朝时梁、北齐、唐、宋、明、清都设此官,掌管皇室膳食等事。详见“光禄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直隶之铸钱局。乾隆九年(1744)置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保定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官署名,清朝河北省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钱法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。军阶、品级、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。参见“陆军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名。西夏置。内侍阶官。西夏中期惠宗时有此官职,多以党项人领其职。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高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