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五仓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道观为玄坛,置监为主官,掌玄坛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腌制干肉,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腊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 史二人, 徒二十人”, “掌干肉, 凡田兽之脯腊胖之事。 凡祭祀, 共豆脯, 荐脯
学官名。金置于女真州学,掌教金族子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舟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明置,为御酒房长官,掌造御酒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上阶文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又改右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官。金、元亦置,为四十二阶文散官第十二阶。金从三品上; 元从二品,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。一说相当《周礼》的“县士”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使野司寇各保其征。”杜预注: “县士也。”官名。掌郊野的诉讼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