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府仆射
官名,汉置,为乐府属官,二员,主领诸乐人。见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。
官名,汉置,为乐府属官,二员,主领诸乐人。见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。
官名。① 即“太中大夫”。②金、元、明文散官名。金、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,明为第十六阶。金从四品上; 元从三品,宣授; 明从三品,加授。官名,即太中大夫,“大”通“太”。秦始置,汉、魏沿置,掌议论。
宋朝乡役名。掌督催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太宗淳化五年 (994) ,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改为雇役。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。南宋时,福建路仍置,轮差或招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, 例黜其官。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,有诏终身不齿。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。入宋以后,此制转严。参见“丁忧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齐于邺、临漳、成安三京县置骑曹掾,掌本县骑兵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刊印佛经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废。
唐、宋时期户部、刑部诸司员外郎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员外郎,若带知制诰职,则转后行郎中。官名。宋代寄禄格官阶旧官中有中行员外郎,相当新官朝散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元丰寄禄格》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厅同知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为“巴牙喇营”的统领官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纛章京”汉译名为“护军统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