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时稽勋局局长
官名。为临时稽勋局的长官,见“临时稽勋局”。
官名。为临时稽勋局的长官,见“临时稽勋局”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补授官员之方法。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,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,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,题请补用,称题补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 “景明(500—504)中,(成轨为)尝食典御丞,(中谒者)仆射如故。”佐尝食典御负责帝、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。参见“尝食典御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金、银、铜、铁、朱砂、白矾、绿矾、石炭、锡、鼓铸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,简称忠翊卫。仁宗延祐七年(1320)六月,由中都威卫使司改置。统红城、马邑、大同等地屯田侍卫军人。秩正三品。置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、佥事各二员。下设行军千户所十翼,弩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各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中尚监”。
参见“邮传部左参议”。
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,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永康元年 (412)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置,为武臣阶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