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都官吏
凡指在京都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。”注:“中都官吏,在京师之官吏也。”
凡指在京都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。”注:“中都官吏,在京师之官吏也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文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隶尚书都省,负责讨论宗室、冗官、国用、商旅、盐铁、赋调等问题,以宰相蔡京提举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同时,枢密院亦置,讨论武备之事,以知枢密院为提举。三年,皆罢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。置使、副使。
翰林院、翰林学士院官员的统称。唐、宋有翰林待诏、翰林供奉、翰林学士及茶、酒翰林等,辽、金、元有翰林学士等,明、清有翰林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,侍读、侍讲、修撰、编修、检讨、庶吉士等。详见各条。官名。
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算历科,司其事者员额八人。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官名,金朝置。掌监造军器,兼管囚徒,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佐其所管。都监一员,掌收支之事。牢长,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铸印及颁发印信、收缴旧印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魏书·羌姚苌传》:“(姚苌) 祖柯回,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,以功假绥戎校尉、西羌都督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军。《晋书卷116·姚弋仲传》:“柯廻为魏镇西将军、绥戎校尉、西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