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军师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位前、左、右军师之上。参议军国大事,并典刑狱。三国蜀亦置,无具体职掌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僚属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上,参议军国大事,掌管刑狱。三国时蜀也置,无具体职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十三年春正月,中军师杨仪废徙汉嘉郡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位前、左、右军师之上。参议军国大事,并典刑狱。三国蜀亦置,无具体职掌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僚属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上,参议军国大事,掌管刑狱。三国时蜀也置,无具体职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十三年春正月,中军师杨仪废徙汉嘉郡。”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掌殿宇、斋宫、器用、仪物、陈设、钱币之事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部官司”。
①官爵名。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低一等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 “上大夫二舆二乘,中大夫二舆一乘,下大夫专乘,此明等级也。”春秋时大国下大夫相当于小国下卿之位。《左传》成公三年: “上国之上卿,当大国之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徐义恭)为尝药次御,出为东秦州刺史。”为皇帝身边亲近之职,佐尝药典御负责御药的调制,在进御前要先尝。
官名。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,各二人,正五品。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,各局沿置,正五品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曾改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五代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一人,正六品,为监正佐官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副”。
官署名。汉朝有西域都护府,详“西域都护”。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,有大都护府、上都护府之别,设大都护、副大都护或都护、副都护等官,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诸曹参
即“纠察在京刑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