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军使
见“子城使”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其主官称便宜从事,在军事行动中有随宜处置之权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秩正六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员一人,隶詹事院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詹事院改徽政院,罢。其后置废不详。明、清称右赞善。
官名。北宋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在三班借职下、三班借差上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进武校尉。武臣本官阶。宋初置,为三班院差使的简称,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
官署名。明朝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之一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罢仪鸾司后置,秩从三品,所属有御椅等官七员,皆正六品。下设经历司,掌文书之事,又有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并兼管军匠。十七年,改锦衣卫指挥使为正三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司御副率。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北齐置二员。唐朝置二至四员,从九品下,掌率狱吏,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。北宋初废大理狱,不置,神宗元丰元年(1078)复置,领右治狱五案,掌其推鞫。哲宗元祐三年(1088)罢,绍圣二年(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秩正六品,掌太后印玺。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