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五房
官署名合称。隶中书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。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、少尹、上佐、卫佐、伎术官、堂后官进奏、除授,及知州、通判差遣之事; 吏房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封册,驸马除拜,京官幕职州县官注拟、加恩,武臣、内侍加恩,百僚赠官、追封、叙封,及河渠桥梁修造工役之事; 户房掌财赋、军储、户口版籍、租调漕运、俸禄、赈贷、土贡及内外监当差官之事; 兵礼房掌郊祀、朝拜陵庙、朝会宴享、贡举、荫补之事;刑房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经赦叙理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之事。
官署名合称。隶中书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。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、少尹、上佐、卫佐、伎术官、堂后官进奏、除授,及知州、通判差遣之事; 吏房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封册,驸马除拜,京官幕职州县官注拟、加恩,武臣、内侍加恩,百僚赠官、追封、叙封,及河渠桥梁修造工役之事; 户房掌财赋、军储、户口版籍、租调漕运、俸禄、赈贷、土贡及内外监当差官之事; 兵礼房掌郊祀、朝拜陵庙、朝会宴享、贡举、荫补之事;刑房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经赦叙理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史馆置,隶秘书省,掌修国史、实录、日历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 改为国史院,隶门下省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设。初名“城门校”,后改称“城门吏”。正七品,掌司门禁,稽察出入之事。额设满洲十八人,守内九门,每门二人; 汉军七人,守外七门,每
武官名。清置,秩正二品,置于各战略要地,统辖驻防八旗兵。其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,受将军的节制,无将军的地区,则独当一面。独当一面的副都统有四人,直隶密云副都统、山海关副都统、山东的青州副都统,甘肃的凉州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泽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,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。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监狱名。清代自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推行“新政”以后,要求各省改置新监,各省因财力风气不同,并不能普遍推行,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法部行文限期于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以前一律告竣,各省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