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柴炭提举司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官名。大理寺次官。北齐始置,员一人,四品。隋朝沿置,正四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加一员,改从三品,寻废。唐高宗永徽六年(655)复置一员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加一员,从四品上;高宗龙朔二年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角人下士二人,掌征收齿角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地税。北周于冬官府司木中大夫之下置角工中士,正二命;角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齿角骨物的加工工艺,与《周礼·地官》的角人所掌不同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置,以朝官充任,员一人,掌文武官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简称武选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武职选授,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,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亦置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收染草。《周礼·地官·掌染》:“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,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。”
1、九卿的别称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藩臣:西将、东相。”注:“其外藩,九卿也。”2、指诸侯王。《宋史·孝宗纪赞》:“自古人君起于外藩,入继大统,而能尽宫廷之孝,未有若帝。”3、指外国。《宋史·食货志》
官名。金朝属都水监,管辖东明,西佳、孟华、凌城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枢密院属吏,员二人,从八品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、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实业局,见该条。
官名。辽置, 见“舍利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