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柴炭提举司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军帅四人,官阶为职同卒长,掌侍应杂务。
官名。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 2年)以营建太庙始置太庙收支诸物库,秩从八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一人,司库四人。
官署名。西晋、北魏所置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参见“左士郎”。
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学官名。明清两朝的府学、州学、县学都设此官,其责任为帮助教授或学正或教谕教诲所属生徒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高等教育机关。见“大学”。
对太子太傅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程秉传》:“(太子孙登)笑曰: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诚所赖于傅君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