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中郎将
官名,也称中郎三将,秦属郎中令,汉属光禄勋。三中郎将指五官中郎将、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光禄勋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宿卫宫殿门户,典谒署郎更直执戟,宿卫门户,考其德行而进退之。郊祭之事,掌三献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”“五官中郎将一人,比二千石,本注曰:主五官郎……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唯议郎不在直中。”“左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主左署郎。”“右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主右署郎。”
官名,也称中郎三将,秦属郎中令,汉属光禄勋。三中郎将指五官中郎将、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光禄勋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宿卫宫殿门户,典谒署郎更直执戟,宿卫门户,考其德行而进退之。郊祭之事,掌三献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”“五官中郎将一人,比二千石,本注曰:主五官郎……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唯议郎不在直中。”“左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主左署郎。”“右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主右署郎。”
官名。金置京西规运柴炭场,掌规运柴炭之事。设官有使,从八品,副使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中尚署置,掌宫中金银器物铸造之事。中尚署所属机构。唐置,掌造作金银器物及饰品。
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。北洋政府制定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公布的《官吏服务令》规定,其内容如下:一、官吏应竭尽忠勤,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。二、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,有服从的
官名。明朝置,为各都司、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。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,羁糜都司随需设置。均从二品。参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北魏初期设,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说:“掌伎乐及角使伍伯。”亦即掌奏乐演技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