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湖南路
北宋至道三年 (997) 分荆湖路南部置,简称湖南路。治所在潭州 (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汨罗、益阳、安化、洞口、绥宁等县以南及广西越城岭以南湘水、灌水流域。元废。
简称湖南路。北宋初置。雍熙二年(985年)与荆湖北路合并为荆湖路,至道三年(997年)析荆湖路南部又置,治潭州(治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洞庭湖以南、雪峰山以东的湘江、资水流域与巫水上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、灌阳、资源等县地。元至元中废。
北宋至道三年 (997) 分荆湖路南部置,简称湖南路。治所在潭州 (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汨罗、益阳、安化、洞口、绥宁等县以南及广西越城岭以南湘水、灌水流域。元废。
简称湖南路。北宋初置。雍熙二年(985年)与荆湖北路合并为荆湖路,至道三年(997年)析荆湖路南部又置,治潭州(治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洞庭湖以南、雪峰山以东的湘江、资水流域与巫水上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、灌阳、资源等县地。元至元中废。
元废芝田县为镇。即今河南巩义市西南十六里芝田镇。在河南省巩义市西部。面积44平方千米。人口4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芝田村,人口 5300。因种植芝草得名。北宋景德四年(1007年)设永安县于此。金贞元元
东汉改朝阳县置,属济南国。治所在今山东邹平县西北七十二里码头乡。以南阳郡有朝阳,故此称东朝阳。西晋属乐安国。南朝宋复改朝阳县。古县名。东汉永平年间以朝阳县改名,治今山东省邹平县西北甜水村。因南阳郡有朝
在今江西广昌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6建昌府广昌县:东坑寨在“县南五里。四周高山壁立,上平衍,宋元居民避寇于此”。
元置,属都云军民府。治所即今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置平溪卫。元至元二十七年(1290年)置,治今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。属思州安抚司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改为平溪卫。
在今云南凤庆县南四十三里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7顺宁府:把边山“中有把边关”。《清一统志·顺宁府》:把边山“两山对峙,一径中通,扼塞险隘之地”。
唐渤海国置,属南海府。治所在天晴县 (今朝鲜咸兴西北旧津里。一说在咸镜北道茂山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长津江上游一带。后废。渤海国置,治天晴(今朝鲜咸镜北道茂山县东南境),属南京南海府。辽废。
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火石乡。同治《酉阳直隶州志》卷4酉阳州:火石垭场在“州西北二百四十里”。清设州判。民国设县佐。
西魏置,属南乡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淅川县南。北周废。
秦置,属南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襄阳县西北。东汉移治今湖北谷城县东南。西晋属襄阳郡。南朝宋属新野郡。南齐属义安郡。北周废入安养县。古县名。秦置,治今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西北。属南阳郡。东汉迁治今湖北省谷城县
在今陕西长安县 (韦曲镇) 西。唐杜甫《随郑广文游何将军山诗》 曰: “不识南塘路,今知第五桥。”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。唐杜甫有“不识南塘路,今知第五桥”诗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