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泊湖
即今江西彭泽县东北太泊湖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九江府:大泊湖“通东流之香口镇,支流为天井、沈湾诸小湖。中有鹤山,双峰耸峙,脉接浩山。湖西有船山,以山如船形也。湖东曰白干山,山皆白石”。《清一统志·九江府一》:大泊湖“在彭泽县东北三十五里,广余百顷”。
即今江西彭泽县东北太泊湖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九江府:大泊湖“通东流之香口镇,支流为天井、沈湾诸小湖。中有鹤山,双峰耸峙,脉接浩山。湖西有船山,以山如船形也。湖东曰白干山,山皆白石”。《清一统志·九江府一》:大泊湖“在彭泽县东北三十五里,广余百顷”。
在今浙江湖州市内。创建于唐。由内外塔组成。内塔重建于南宋绍兴年间,用白石砌筑,八面五层, 实心,塔顶已毁,残高14.55米,仿木构制作,刻有精美的佛像和装饰花纹。外塔砖木结构,罩在内塔外, 始建于北宋
一名湘山。在今湖南湘阴县北四十五里。上有舜二妃墓。山下有黄陵亭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 “湘水又北径黄陵亭西,右合黄陵水口。其水上承大湖,湖水西流径二妃庙南,世谓之黄陵庙也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80湘阴县
明嘉靖末置,属海阳县。在今广东丰顺县北丰良镇。明嘉靖末置,即今广东省丰顺县北丰良镇。隆庆初筑城。清乾隆三年(1738年)于此置丰顺县。
唐天宝元年(742)改汤州置,治所在汤泉县(今越南谅山省谅山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谅山省及河北省部分地。乾元元年(758)复为汤州。
清宣统元年(1909)析珲春、延吉地置,属延吉府。治所在哈顺站(今吉林汪清县西北四里),旋移治百草沟(今吉林汪清县西南百草沟镇)。魏声龢民国《吉林地志》:“县治东有大小旺清河”,故名。民国初属吉林省延
北宋开宝四年 (971) 避翼祖讳改敬州置,治所在程乡县 (今广东梅州市)。熙宁六年 (1073)废,元丰五年 (1082) 复置。辖境相当今广东梅州、平远、蕉岭等市县地。南宋绍兴六年 (1136)
清同治七年(1868)改木里安抚司置,属盐源县。治所在今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西北桃巴乡瓦厂(旧木里)。1952年改为木里藏族自治区。1953年改设木里藏族自治县。1961年迁今治(乔瓦镇)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置,治所在鄂州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十八年 (1281) 移治潭州 (今湖南长沙市),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。元末废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置,治衡州路(治今湖南省衡阳市
亦作小湾驿。清置,即今甘肃安西县东小宛堡村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:安西直隶州有小宛驿。
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南河口镇附近。一说在今清水河县西北喇嘛湾南。自汉以来为黄河重要渡口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河水于(桢陵、桐过)二县之间,济有君子之名。皇魏桓帝十一年,西幸榆中,东行代地。洛阳大贾赍金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