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①在今浙江余姚市东汇头乡南。元柳贯诗:“姚江东去蜀山青。” 即此。②在今浙江萧山市东北五十五里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: 余杭郡盐官县 “有蜀山”。宋 《咸淳临安志》卷27盐官县: 蜀山 “在县西南二十七里
唐武德六年 (623) 改道州置,治所在平道县 (今越南永富省福安东南)。不久改为仙州。
金升水洛城置,属德顺州。治所即今甘肃庄浪县。元初省入陇干县。古县名。金升水洛城置。治今甘肃省庄浪县。属德顺州。元废入陇干县。
清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设,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额尔古纳市北额尔古纳河东岸奇雅河村。
即今安徽全椒县西南古河镇。清康熙《全椒县志》卷3:古河滩“西七十余里”。
即今吉林永吉县东北缸窑镇。《吉林乡土志》: “清雍正时,以该地土质可做陶器,故曾设陶厂。而厂内尤以制造大缸为著名产品。因名其地曰缸窑。”集镇名。在浙江省平阳县中部。属鹤溪镇。人口 1630。 村居缸窑
在今陕西白水县东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左冯翊衙县,刘昭注引《皇览》曰:“有苍颉冢,在利阳亭南,坟高六丈。”在今陕西省白水县东北。东汉属衙县。
今蒙古国东部克鲁伦河上源之一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:皮被河城“皮被河出回纥北,东南经羽厥,入胪朐河,沿河董城北,东流合沱漉河,入于海”。
北宋崇宁三年(1104)以丁令谷置,属积石军。在今青海贵德县北。后废。
在今湖北神农架林区 (松柏镇) 西十里盘水乡。旧属房县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34房县:盘水河市 “在县西一百八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