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家河镇
即今辽宁凤城市西北刘家河镇。民国《东北年鉴》南满路线图:沈阳至安东线有刘家河站。
在辽宁省凤城市北部偏西。面积355.8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刘家河,人口 4600。附近有一河,刘姓聚居河边,故名。1958年设刘家河乡,同年改公社。1983年复乡,1984年改刘家河满族乡,1985年复刘家河乡。1992年置镇。主产玉米、大豆等。有建材、镁粉等厂。沈丹铁路、304国道经此。
即今辽宁凤城市西北刘家河镇。民国《东北年鉴》南满路线图:沈阳至安东线有刘家河站。
在辽宁省凤城市北部偏西。面积355.8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刘家河,人口 4600。附近有一河,刘姓聚居河边,故名。1958年设刘家河乡,同年改公社。1983年复乡,1984年改刘家河满族乡,1985年复刘家河乡。1992年置镇。主产玉米、大豆等。有建材、镁粉等厂。沈丹铁路、304国道经此。
隋开皇元年 (581) 置,治所即今河北易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18易州: “因州南十三里易水为名。” 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易县为州治。大业初改为上谷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名易州,天宝元年
在今宁夏银川市西六十里贺兰山东麓,是西夏历代帝王陵墓。陵区范围南北10公里,东西5公里,帝陵八座,各有陵园。每座陵园都是一个单独的完整建筑群体。陵塔四周有神墙围绕,四角建角楼,陵园内外有门阙、碑亭、献
北周保定初置,属新州。治所在高渠县(今四川盐亭县西十六里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盐亭县西部地。隋开皇三年 (583) 废。
即冥阨。又作渑阨。即今河南信阳县西南平靖关。《战国策·韩策一》: 观鞅谓春申曰,“今秦欲逾兵于渑隘之塞,不便”。即此。
明置,属定辽中卫。治所即今辽宁辽阳市东南安平街道办事处。《清一统志·奉天府二》:安平屯城“在辽阳州东六十里,有屯名安平”。相传为晋时安平县旧址。附近有安平山。明代设铁场百户所于此。
隋开皇五年(585)改在肆州置,治所在广武县(十八年改雁门县,即今山西代县)。大业三年(607)改为雁门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置代州。天宝初又改雁门郡,乾元元年(758)复为代州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代
元至正初置,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西北二十里水浕司乡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在今安徽芜湖县西,为漳河支流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芜湖县:“南有鲁明江,一名鲁港,又有石硊河,俱注大江。”清嘉庆《芜湖县志》卷1:石硊河“在县(今芜湖市)南四十里。源出石硊山,过石硊市合鲁港河入大江”。
亦名金雁水。指今四川广汉市北之鸭子河。东汉之雁桥、五代之金雁桥即此水上之桥梁。《方舆胜览》 卷54汉州: 雁江 “在雒县南 (北),曾有金雁故名”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汉州: “又北有雁水,亦流入雒,故
即野山关。今湖北巴东县南野三关。民国时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