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
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,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。 表示为人要廉正。语出宋.苏轼《前赤壁赋》:“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张志明《说“钓”》(《长江日报》1992年1月5日):“鱼之被钓,无非贪食,因小失大;人而被钓,又何尝不是如此?‘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’,诚如斯,钓者岂奈我何?”
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,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。 表示为人要廉正。语出宋.苏轼《前赤壁赋》:“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张志明《说“钓”》(《长江日报》1992年1月5日):“鱼之被钓,无非贪食,因小失大;人而被钓,又何尝不是如此?‘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’,诚如斯,钓者岂奈我何?”
源见“老莱娱亲”。在庭院里着彩衣作儿戏以娱双亲。谓孝事父母。明无名氏《精忠记.饯别》:“三箭天山,唾首功名,他日归来,戏彩阶庭。”
源见“鸥鹭忘机”。与白鸥为友。喻隐遁避世。宋黄庭坚《奉同子瞻韵》:“老骥心虽在,白鸥盟已寒。”
同“觿年”。《陈书.始兴王伯茂传》:“体自尊极,神姿明颖。玉映觿辰,兰芬绮岁。”【词语觿辰】 汉语大词典:觿辰
《左传.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昔有飂叔安(晋.杜预注说,飂是古国名,叔安是其君名),有裔子曰董父,实甚好龙。龙多归之,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,帝赐之姓董,氏曰‘豢龙’。”传说虞舜时有一个叫董父的人,能畜龙。因
《五朝名臣言行录》卷八:“宋狄青宣抚广西时,智高守昆仑关。青至宾州,值上元节,令大张灯烛,首夜宴将佐,次夜宴从军官,三夜飨军校。首夜宴饮彻晚,次夜二鼓时,青忽疾,暂起如内。久之,使之谕孙元规,令暂主席
《旧唐书.姚崇传》:“经(佛经)云:‘求长命得长命,求富贵得富贵。’”后以“长命富贵”作为祝颂之辞,谓既长寿而又富裕显贵。元无名氏《争报恩》一折:“恰才姐姐救了我的性命……则愿得姐姐长命富贵。”并列
同“禹惜寸阴”。三国 魏曹丕《典论.论文》:“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,惧乎时之过已。”
同“隋堤柳”。唐罗邺《流水》诗:“隋家柳畔偏堪恨,东入长淮日又曛。”【词语隋家柳】 汉语大词典:隋家柳
源见“汉皋解佩”。借指定情信物。唐王翰《赋得明星玉女坛送廉察尉华阴》诗:“江妃玉佩留为念,嬴女银箫空自怜。”
清代洪升《长生殿.倖恩》:“琴断朱弦,不幸文君早寡。”旧以琴瑟比喻夫妇,这里所谓琴断了弦,指文君失去了丈夫。后称丧妻为“断弦”。主谓 古时以琴瑟比喻夫妻,故以弦断比喻丧偶。清·洪昇《长生殿·幸恩》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