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字典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形容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蛮不讲理地加人罪名。公元前651年,晋献公死。受晋献公之托,大臣荀息拥立骊姬之子奚齐为君。这时,以里克、丕郑为首的忠于太子申生、公子重耳、公子夷吾的一班大臣派人刺杀奚齐于停丧处所。而后,荀息又拥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。不久,又被里克派人杀之于朝,荀息也被迫自杀。在秦、齐诸大国的支持下,夷吾归国为君,是为晋惠公。他即位后,为了巩固自己地位,就于公元前650年下令里克自杀。他说,没有你,我就当不了国君。然而,几个月来,你先后杀死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臣,现在我当你的国君,不是很困难的吗?里克这时已看透了晋惠公的真实面目。回答说,如果我不杀死那两个国君,哪里轮到你坐这个位子。你现在想处死我,给我强加一些罪名,那是很容易的。随即自杀了。

【出典】:

左传·僖公十年》:“夏四月,周公忌父、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。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,公使谓之曰:‘微子,则不及此。虽然,子杀二君与一大夫,为子君者,不亦难乎?’对曰:‘不有废也,君何以兴?欲加之罪,其无辞乎?臣闻命矣。’伏剑而死。”

【例句】:

宋·刘克庄《与郑丞相书》:“凡人之身,岂能无过;苟欲加罪,何患无辞!” 清·归庄《感事寄二受翁二首》之二:“欲加之罪岂无辞,惟德成邻乃见疑。”


其他 《左传·僖公十年》载:晋献公死后,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和公子卓,以及大夫荀息。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。将杀里克时,惠公派使臣对他说:“微子则不及此。虽然,子弑二君,与一大夫,为子君者不亦难乎?”对曰:“不有废也,君何以兴? 欲加之罪,其无辞乎? 臣闻命矣。”伏剑而死。后用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指随心所欲地诬陷别人。姚雪垠《李自成》2卷27章:“‘可是,老徐,李自成没有什么罪名,咱们收拾了他,对别人怎么说呀?’‘~!’”△贬义。用于指罗织罪名,诬陷无辜者。→故入人罪 罗钳吉网 莫须有 ↔罪有应得 不打自招。也作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词”。也省作“欲加之罪”。


【词语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】  成语: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汉语词典: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

猜你喜欢

  • 恋空桑

    同“恋三宿”。清袁枚《例有所避将迁滁州留别随园》诗之一:“颇似神仙逢小劫,敢同佛子恋空桑?”【词语恋空桑】   汉语大词典:恋空桑

  • 笑刀蜜口

    源见“笑里藏刀”、“口蜜腹剑”。比喻外表和善而内心阴险的人。明沈鲸《双珠记.剑击淫邪》:“笑刀蜜口岂朋俦,作辍猖狂实楚囚。”

  • 方寸心

    源见“方寸地”。指心,思想。唐贾岛《易水怀古》诗:“我叹方寸心,谁论一时事?”清唐孙华《秋日酷暑焦旱偶成》诗:“那将方寸心,愁水复愁旱。”【词语方寸心】   汉语大词典:方寸心

  • 合浦还

    源见“合浦珠还”。谓自动返回。唐独孤绶《投珠于泉》诗:“不是灵蛇吐,非缘合浦还。”

  • 故旧不遗

    故旧:故交,老朋友。遗:遗弃。 不遗弃自己的老朋友。 古代儒家所提倡的亲亲之道。语出《论语.泰伯》:“君子笃于亲,则民兴于仁,故旧不遗,则民不偷。”《后汉书.刘秀之等传.论》:“虽故旧不遗,闻之前

  • 见可而进,知难而退

    可:适宜。 看到合适时机就向前进,碰到危难就向后撤。 指军事上灵活机动,知道可能取胜就进攻,知道不能取胜就退却。语出《左传.宣公十二年》:“见可而进,知难而退,军之善政也。”《吴子.料敌》:“凡此

  • 相如草

    源见“登封草”。比喻散佚的名著。唐李白《宣城哭蒋徵君华》诗:“安得相如草,空馀封禅文。”【词语相如草】   汉语大词典:相如草

  • 驿寄梅花

    同“驿使梅花”。宋秦观《踏莎行》词:“驿寄梅花,鱼传尺素,砌成此恨无重数。”见“驿使梅花”。宋·秦观《踏莎行》:“~,鱼传尺素,砌成此恨无重数。”【词语驿寄梅花】  成语:驿寄梅花汉语大词典:驿寄梅花

  • 合浦珠归

    源见“合浦珠还”。称赞地方官清廉正直有政绩。清方文《送马倩若令阳江》诗:“端溪石贡唐书辨,合浦珠归越女欢。”

  • 鼎湖悲

    源见“乘龙出鼎湖”。指哀悼帝王崩逝。元郑元祐《飞龙亭》诗:“方蒙宣室召,忽抱鼎湖悲。”